最新资讯

更多>>高考金榜

当前位置:首页最新资讯高考资讯高考资讯

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英语科目听力考试 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1/3/10 22:04:21   浏览次数:1225次

分享:


 

一、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二、请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

三、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当听到“听力部分到此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考试统一结束铃声响起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社考处

2021年3月

 
QQ在线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
13017007171
400-0856-099
投诉及应急电话
1898504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