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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出台“七个严禁” 确保廉洁从教

发布时间:2017/3/23 9:32:39   浏览次数:15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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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出台“七个严禁” 确保廉洁从教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点击次数: 87 [字体:大小] [收藏] [打印文章]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近日,铜仁市教育局下发了《铜仁市教育系统教师廉洁从教“七个严禁”规定》。


  该规定从七个方面对教师日常行为进行规范,一是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及家长乱收费、乱摊派、代收商业保险,向学生推销物品;二是严禁教师个人乱办班、乱补课,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三是严禁在各种考试中授意、放纵、帮助学生作弊,骗取虚假成绩;四是严禁在建设(修缮)工程项目、教育仪器和设备采购、学生校服采购、教辅资料征订、营养餐物资采购等活动中违反规定,并从中收受好处;五是严禁公办教师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机构兼职、开网店等从事营利性活动;六是严禁骗取、套取和违规发放国家各项补助资金;七是严禁接受或索要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报”。


  该规定既有较强的针对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规定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确保教育行风、教风、校风持续向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我市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脱贫攻坚,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铜仁市教育局  胡德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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